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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抚宁教师选聘来袭!16名事业编

2026-08-10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16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人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紧缺事业编制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大学建设高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师范大学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31日至2008年7月31日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数量、教师资格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等条件详见《秦皇岛市抚宁区2026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4.现抚宁区公办学校在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抚宁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资格复审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均通过此渠道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30至8月7日17:30。
说明:本次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网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公开选聘工作专班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的查询材料);4.教师资格证(202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相关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序。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试讲内容为所报学段专业课内容,试讲教材由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统一提供。试讲题目由评委现场拟定,参加面试考生试讲前抽取试讲顺序,并在个人试讲前3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在封闭状态下准备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要求有板书。试讲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评委当场拟定并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层次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负责,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抚宁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附件
1.选聘教师院校名单
2.《秦皇岛市抚宁区2026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3.《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排版有限,公告放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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